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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董事会]ST宝龙(600988)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0 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。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5张,实收董事表决票5 张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经表决,会议一致通过了《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》,董事会决定聘任吴从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。同时,公司聘任彭烽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。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 经董事长提名,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吴从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。经审查该同志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,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 1、经对该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查,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 2、该同志担任董事会秘书符合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程序。 因此,本人完全同意吴从锋同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,同意聘任彭烽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。 独立董事:罗其安 刘德良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附:相关人员简历: 吴从锋先生,男,36 岁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,曾任教师、律师,2001 年 4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海口农工贸(罗牛山)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职务,2004年4月至 2008年1月任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、副总经理职务,2008年1月至 2008年6月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。现任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。 彭烽,男,28 岁,汉族,本科学历,曾任职于大鹏证券西安总部,武汉清诚集团项目投资部经理,湖北福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。 中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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