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董事会]杭汽轮B(200771)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

时间:2008年08月18日 08:01:51 中财网


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
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根据公司董事长聂忠海的提议,公司第四届五次董事会于 2008 年 8 月 4 日发出书面通知,2008年8月13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。
会议实到 8 人,应到董事 11 人(其中聂忠海、金福娟董事,独立董事祁国宁因其他工作缺席,分别委托董事王鸿康、独立董事张明光代行职责),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。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。会议的举行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之有关规定,合法有效。
会议由王鸿康副董事长主持。
会议审议内容以及表决结果如下:
1、审议《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,会议经表决,到会的8位董事,11 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审议通过。(其中聂忠海、金福娟董事,独立董事祁国宁分别委托董事王鸿康、独立董事张明光对《公司 2008 年上半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投了同意票)。
2、审议公司《2008 年上半年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核查核查报告》,会议经表决,到会的 8 位董事,11 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审议通过。(其中聂忠海、金福娟董事,独立董事祁国宁分别委托董事王鸿康、独立董事张明光对该《资金占用查核报告》投了同意票)。
特此公告
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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