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监事会]杭汽轮B(200771)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
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于2008年8月4日发出书面通知, 2008年8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举行。会议应到监事五人,实到五人。与会监事有:诸水龙、章有根、邵琳娜、卢建华、赵英;公司董秘俞昌权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的举行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之有关规定,合法有效。 会议由监事长诸水龙主持。与会监事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,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: 一、 审议通过《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 审核意见: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于2008年8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列席了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,并就《公司 2008 年上半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认真参加了审阅和讨论。并于2008年8月13 日举行了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,与会的监事会成员专题对《公司 2008 年上半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进行审议后认为:该报告能够客观、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(2008 年 1 月 1 日—6 月 30 日)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,并对其内容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会议经表决,与会5位监事,5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,审议通过《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,并同意公告。 二、 审议通过公司《2008 年上半年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核查报告》 会议经表决,与会5位监事,5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,审议通过此核查报告。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中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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